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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闻】法律硕士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堂(三十二)——职务犯罪辩护实务与案例分析顺利举办

发布日期:2023-05-26 作者: 点击:

2023年5月22日,法律硕士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堂第32期顺利举办。本次讲堂特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副主任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外部监督委员会会员姜志强律师为主讲人,主题为“职务犯罪辩护实务与案例分析”,法律硕士学院实践教研部张佳华副教授担任主持人。

讲座伊始,张佳华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姜律师的从业经历、与法大的渊源,热烈欢迎姜律师来到法硕学院与同学们分享。

姜志强律师简单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题,继而围绕职务犯罪辩护讲述了五个方面的问题。第一个问题是关于职务犯罪的概念和范围。姜律师指出,在认定是否构成职务犯罪时,实务中并不必然依照课本上的“三阶层说”抑或是“四要件说”理论,而是遵循“说事实——讲证据——找法律”的逻辑,这也是读懂刑事判决书的一个基本思路。姜律师结合办理过的典型案件,介绍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的定罪数额计算问题。

第二部分是关于监察法律体制的问题。姜律师指出,监委会的设立对于打击职务犯罪起到了有利作用,但是也导致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的空间很小,刑辩律师必须更加注重提升专业技能,打磨自身能力。

第三部分主要围绕认罪认罚制度之下的证据问题,并围绕“要不要做认罪认罚、认罪认罚制度下刑辩律师能做什么”展开讨论,多位同学积极发言。姜律师简要点评了所有发言,他提到任何案件都可以上诉,认罪认罚案件也可以上诉。

第四部分,姜律师通过典型案例展示了刑事辩护的三个方向。在证据辩过程中,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得到客观证据以否定证人证言,在此基础上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突破指控;定性辩护通常是以事实不存在争议为前提;在事实辩中应当深挖事实细节,对于案件中的漏洞疑点尽可能地加以考证还原。

最后,姜律师总结了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,并以刑事辩护的意义作为结尾。他表示辩护的意义就在于证明事实,而当事人本人的信念和坚持是律师辩护的重要动力,选择相信当事人也就选择了辩护的方向。他还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,注重实践,逐步成长为能够经得起案件考验的辩护律师。

来自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侯伟航律师做点评发言,作为迈出法学院不久的青年律师,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,主张尊重当事人是律师的第一要务,在尊重证据事实的前提之下谈法律适用,不能一味“偏向于”当事人。他告诫同学们务必重视基础知识的掌握,只有学好每个知识点才能做好刑事辩护。

法律硕士学院公法教研部的潘文博博士点评,他认为在现阶段,法硕研究生们应当关注一些理论热点,如情感投资型受贿、转请托、收受干股的行为如何定性等问题。

在提问环节中,关婷慧同学向姜律师提问:“我们法硕学生该如何成为一名合格、专业的刑辩律师?面对刑辩过程中的外部压力又该如何应对?”姜律师答到:“最重要的两个要求就是专业和尽职,做律师的过程也是学无止境的,希望同学们在学好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尽可能增加实践经历。关于办案压力,办案都有压力,我们每个案子都是很难很难的,但是压力并不能成为我们推进案件的阻碍。”

最后,主持人张佳华副教授总结发言,她指出,要踏踏实实做好每个案件,让每个案件取得效果;同时更要注重细节,在每一个细节上尽职,做到精细化辩护;正确认识和处理办案压力,使压力与成就感并存,让我们的法律人生更加精彩。

至此,讲座圆满结束。


图   文:翟琰冰